各学院、国家实验室:
200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由于今年基金申报截止时间提前,学校申请工作进度也做相应调整:3月7日,科技处将申报数据上传基金委进行查重;3月12日为申请书(上报版本)受理截止日。请各学院、国家实验室科研秘书3月7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3月12日前将审核过并盖有学校公章的纸质申请书以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一式2份本人签字并盖有学校公章的纸质申请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须提交一式3份本人签字并盖有学校公章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
请各学院、国家实验室通知申请者:
1、务必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按要求填报申请书。
2、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4、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
5、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须提交英文版申请书)。
6、项目申请摘要将向社会公布,不得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7、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者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学校特别要求申请者对申报项目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应严格审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www.nsfc.gov.cn/nsfc/cen/glbf/09/20070416_01.htm
《2008年度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08xmzn/index.htm
有关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nsfc/cen/glbf/index.htm
《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4271.htm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3472.htm
科学技术处
20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