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及人数金额
在肥高校优秀毕业生、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全市每年资助30名左右,每人累计最高30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3.应为合肥市辖区内“双一流”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和合肥学院等省属重点高校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4.已取得国(境)外世界著名大学(参照QS、US news、Times等排名)或与在肥高校签订中外合作办学协议的外方教育机构签发的博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含硕博连读)。
5.身心健康。
(二)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已取得国(境)外世界著名大学(参照QS、US news、Times等排名)或与在肥高校签订中外合作办学协议的外方教育机构签发的博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含硕博连读)。
3.在市属单位(医院、高校、党校等)或联合创办的协同创新平台工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4.留学深造完成后须在推荐单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
5.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其中:申请资助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平台科研人员、社会组织人才应为中国国籍。应以接受学历教育为目的,不得以博士后、访问学者等项目申请本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赴国(境)外留学深造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A》。
2.学校推荐意见书。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
6.成绩单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赴国(境)外留学深造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书。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
6.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参与相关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8.中级职称证书、获得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
9.学成后回推荐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5年承诺书。
其中,以下情况可以采用替代材料:
高校毕业生在提交申请时尚未获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由所在高校出具预毕业证明。
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外语水平无BFT证明的,可提供近三年内获得的社会公认的外国语言能力测试证书,或在相关国家(地区)半年以上工作经历、长期学习经历等证明。
四、申报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A)并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不超过20页)胶印成册一式二份,由学校审核汇总后请于5月31日前报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二)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B)并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不超过20页)胶印成册一式二份,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于请于5月31日前报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人:郭延春 电话:63536192
李桂权 电话:63536361
附件:1.合肥市赴国(境)外留学深造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A)附件1.docx
2.合肥市赴国(境)外留学深造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B)附件2.docx
3.关于修订《合肥市“鸿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才〔2019〕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