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论述。安徽省与中国科大共建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并举办 “科创EMBA”高端项目。以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为目标。首期“科创EMBA”班已于2022年11月顺利开课。第二期“科创EMBA”班学员将从2023级EMBA/MBA新生、安徽省新兴产业推进专班推荐生源及国内自主申请者中遴选。
一、招生规模与申请范围
1.非学历生30人左右。学院保留根据实际申请人数和遴选情况调整实际招收人数的权利。
2.优先接受符合“科创EMBA”遴选条件考生和企业高管的申请;也接受接近六类条件的考生和企业高管的申请。
二、遴选条件
1. 科技型企业总裁(21类平台企业,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
2. 科技型创业企业(有发明专利5项以上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20项以上)合伙人;
3. 券商、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业人士(拥有从业资格证书、辅导科技型企业上市不少于3家)、科技中介机构的总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不低于10项)和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负责人;
4. 各类投资基金经理(投资过5个项目以上,总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
5. 各类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的总裁(孵化企业数超200家)、省级新型研发组织高管和大学创业学院院长;
6. 政府科技及产业部门管理者(各市处长级以上)和大学科院院所副高级以上技术专家(发明专利不低于5项)。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考生需填写《2023年科创EMBA班遴选申请表.doc》发送到emba01@ustc.edu.cn并将纸质版《遴选申请表》含附件材料一份邮寄(建议顺丰快递)至中国科大国际金融研究院专业学位招生与品牌中心4号楼203室。学院将进行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8月15日。
四、遴选办法与录取规则
1. 背景考核(资格审查):背景考核专家根据申请资料,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背景分≥60分方可参加遴选面试。
2. 案例分析: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3. 小组面试:随机抽签,生态化编组,匿名式小组面试。专家评分和考生互评结合。
4. 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背景平均分*40%+案例分析笔试*30%+小组面试(面试专家平均分*80%+面试考生评分*20%)*30%
5. 录取规则:分三类,按最终成绩排序分别录取。
五、培训费标准
非学历生培训费标准:36万元
六、遴选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非学历生遴选面试时间:8月19日
2.遴选面试地点:中国科大国际金融研究院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国科大国际金融研究院专业学位招生与品牌中心4号楼201、203室
联系人:林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3492125 63492103
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
2023年7月26日
填表说明
《2023年科创EMBA班遴选申请表》需手写签名,贴上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每位考生均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
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
企业或单位情况介绍;
近3年企业纳税证明(税务部门提供);
近3年企业销售收入情况;
企业股权结构或单位组织结构并加盖公章;
三、各勾选理由需追加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勾选理由 | 各理由需追加提交的材料 |
理由(1) | 21类平台企业批文(见附件) |
理由(2) | 专利证明或软著证明(第一发明人或相关) |
理由(3) | 从业资格证书;服务企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 |
理由(4) | 服务对象提供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 |
理由(5) | 总裁任职证明(盖章)、孵化企业清单、省级新型研发组织证明(挂牌或批文) |
理由(6) | 专利证明(第一发明人或相关) |
理由(7) | 能够反映出您需要和值得攻读科创EMBA项目的特殊理由 |
注:请按清单列表顺序排列对应附件材料,并将此清单列表置于首页。
附件:21类平台企业或组织
主管单位 | 平台名称 | 相关文件 |
科技厅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科计【2006】159号) |
创新联合体 | 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 | |
新型研发机构 | 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皖科政【2020】22号) | |
孵化器等 |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科区〔2020〕21号 | |
省重点实验室 | 关于印发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科基地【2019】26号) | |
技术创新中心 | ||
创新型试点企业 |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20 10】8号) | |
高技术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 |
发改委 | 工程研究中心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发改创新规【2017】2号) |
工程实验室 | ||
产业创新中心 | 关于印发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皖发改创新【2020】651号) | |
经信厅 | 企业技术中心 |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18】46号) |
制造业创新中心 |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 | |
专精特新企业 |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20】72号) | |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 | |
教育厅 | 协同创新中心 | 安徽省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皖教秘科【2015】35号)) |
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 | ||
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26号) | |
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制定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 | |
市场监管局 |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