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加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试对象
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加试方式及科目
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的加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将由复试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可详询相关院系。
三、加试成绩要求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处:0551-63602925、63600532
邮箱:yzb@ustc.edu.cn
招生院系:https://yz1.ustc.edu.cn/sszs_2025/cksm4.html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025年2月26日